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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同志任中共河南省民政廳機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

時間:2020-06-20
來源:省委直屬機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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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直組〔2020〕53號

  關于張艷、丁照霞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民政廳機關委員會:

  豫民黨〔2020〕9號文件收悉。經研究:

  張艷同志任中共河南省民政廳機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

  丁照霞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河南省民政廳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中共河南省委直屬機關工委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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